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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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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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归属对于房屋所有权人来说是比较关键的,这些问题不明确好可能属于自己的房产就会被别人以其他方式争夺过去。那么,农村房屋产权纠纷处理是怎么样的呢?
一、农村房屋产权纠纷处理
1、宅基地纠纷的种类多种多样。以纠纷的当事人不同,可分为双方当事人都为公民的宅基地纠纷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国家或集体的宅基地纠纷;以宅基地纠纷的内容不同,可分为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的纠纷、侵占公共宅基地或他人宅基地的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的纠纷、毁损他人土地、房屋的纠纷等。
2、宅基地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来解决。人民调解是指在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规劝疏导,促进纠纷当事人互相谅解,平等协商,从而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3、《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纠纷的解决办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协商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1款规定:“土地全部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据此规定,公民之间发生的宅基地纠纷,应当先通过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
(2)《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该法还规定,侵犯土地的全部权或者使用权争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犯、赔偿损失。
(3)司法解决。《土地管理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农村房屋产权相关房产政策是什么
1、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是需要具备一定条件的,除了满足国家所规定的基本条件之外,房屋买卖的双方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身份标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等。农村的宅基地属集体,且城镇居民不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所以无权使用农村宅基地。
2、依照《关于农村房屋买卖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农村房屋的买卖双方已经实际交付了房屋和全部价款,则买卖关系有效,人民法院应给予保护。农村房屋买卖的对象,城市居民、农村村民,本村人、外地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只要是合法的公民对农村房屋的买卖行为就是合法有效的。
3、房屋买卖中,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房屋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人不予追认的无效。只有房屋的人才能处分该财产,他人无权干涉。农村房屋的权人能够用来证明自己对房屋享有权的证书一般是宅基地使用证书。这个证书既可以该证书记录的人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也能证明享有宅基地之上的房屋权。
三、农村房屋有房产证吗
1、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一类合法凭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房屋所有者可以也只能凭证房产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2、农村的房屋若没有房产证,意味着,是违章建筑的可能性很大,相应的也得不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在面临拆迁的时候,虽然你买了房子,是房屋所有人,但是原则上,有关政府部门可以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之后再给予补偿,而补偿价格是实际房屋成本与造价,并且达不到你买房时的价格,并不会按有产权证的房屋给予补偿。
3、农村的房屋若是自建房,意味着,可能是集体土地建房,在没有得到相关国土规划部门审批的情况下,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话,就本身而言,是违法违规的,在拆迁时期危险性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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