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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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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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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买卖合同收货后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

  买卖合同收货后质量不合格怎么处理?商品买卖交易中出现商品货物不合格的情况,可以退货,并且可以主张违约赔偿责任。

  在实际主张的时候,又具体分为两种情形来主张:

  1、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照约定来主张。

  有些买卖合同在拟定的时候,就把货物的质量问题考虑了进去,约定了质量不合格的具体标准;出现了货物不合格的违约责任等。所以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后续履行合同的过程中,有出现这种货不对板情况的,依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来承担就可以。

  2、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

  这个时候,买方仍然可以主张对方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譬如买方可依法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如果卖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买方可以以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和退货退款,同时还可以主张实际的违约损害赔偿。

  在通过起诉维权的时候要注意几个问题:

  1、选择管辖法院

  合同纠纷,确定起诉法院的几个方法:

  合同有约定管辖法院的,以合同约定的为准。

  合同没有约定管辖法院,或者约定不明的,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

  其中:

  (1)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2、准备相关证据材料

  民事起诉状:要明确主张对方货物不合格,残次品等,主张解除合同和违约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相关证据:所签订的合同;收到货物后,质量的鉴定报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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