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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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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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借款合同一经依法成立便生效,受到法律保护。那当借款数额较大或者借款人信不过的时候,借款合同需要公证吗,我们有没有必要通过公证加以保障呢?要进行公证的话,也要按一定的公证程序走。
一、借款合同必须要公证吗?
结论:公证不是强制性的,借款合同不去公证一样具有法律效力,但公证可以增强合同的保障,使双方权利义务落实到位。
借款合同,又称借贷合同,是指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其中,提供货币的一方称贷款人,受领货币的一方称借款人。
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借款合同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借款合同借、贷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证明借款合同的签订和内容真实、合法的活动。
二、怎样保证借款能按时收回?
如果借款数额较大,或者对借款人的偿还能力或信用有疑问,最好进行一定的担保和公证,也就是说,为了能让借款按时按量到位,能有效避免因借款人无力偿还或者赖账不还的风险,借贷人一般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加以保障:
(1)能有借款人的相应财产作抵押,并到有关部门登记确认。
(2)让借款人提供有一定经济能力的第三人作保证。
(3)可以到公证机关申请公证。
三、民间借贷合同进行公证要走哪些程序?
(1)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证。
(2)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3)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4)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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