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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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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规定

  在我们现在的生活中,有那么一部分人在对待婚姻的时候,都是持着一个不是很认真的态度。所以就存在着一些人在结婚之后,就会想进行撤销婚姻登记的情况。那么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下面为大家带来的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规定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撤销婚姻登记的诉讼时效规定

  我国对行政诉讼时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作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又作了补充规定。从上述规定来看,行政诉讼时效主要有三种不同情况:

  1、一般诉讼时效和法定诉讼时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由此可见,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一般诉讼时效为六个月。

  2、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诉讼时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两年。

  3、不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最长诉讼时效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知道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内容的,其起诉期限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算,但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从作出之日起超过5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可撤销婚姻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里所规定的“一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通过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系失去法律效力。

  三、什么是可撤销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婚姻法》第十一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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