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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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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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实践生活中,可能会存在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情形,关于继承权放弃的时间点是需要大家注意的,那么继承权放弃的规定有哪些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介绍继承权放弃最新规定,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提高法律意识。
一、继承权放弃最新规定
第一,关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时间。
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并对接受或放弃遗赠作了相应的规定“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第二,放弃继承的效力,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
即继承人在遗产分割前放弃继承的,视为其自继承开始就放弃继承权;不但对遗产不享有权利,对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不承担义务,而且对遗产的孳息也不享有权利。
二、继承权放弃的法定形式
1、遗赠继承
继承的形式有很多,各继承权的放弃程序亦不同。如果当事人是通过遗赠获得财产的,这相当于是个赠与合同,需要权利人积极的行使权利,因此法律规定,权利人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没有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那么就推定遗赠人自动放弃遗赠。
2、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
如当事人是通过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的方式,则需要到相关机构作出放弃遗赠的公证,但须注意的是,一旦放弃了权利则不能自行恢复,需要经过法院的许可才能恢复权利。
三、继承权放弃的时间
1、继承开始前签订的互不继承的协议并不受法律保护。因为继承开始前,当事人享有的继承权利并不确定,实践中会出现当事人之间在生前协商签订互不继承的协议,放弃在对方去世之后自己享有的继承权,但法律不保护为不存在的权利所签订的协议,这并不同于法律上的附条件生效合同。
2、放弃继承权需要在当事人去世后遗产分配前做出表示。在当事人去世前,财产啊还没有成为遗产,继承人无法行使继承权继承;遗产分配后,财产已经明确归为继承人所有,已经实现了继承权,更无法放弃。只能在当事人去世后遗产分配前这段时间才能做出放弃继承权的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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