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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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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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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官司的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

  离婚官司属于民事纠纷,就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请求法院判决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民事活动。公民想起诉离婚,要先确定离婚诉讼管辖地,你必须在有诉讼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那么,离婚官司的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打离婚官司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请大家阅读。

  一、离婚官司的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

  1、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5、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6、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7、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者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8、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者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9、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

  10、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打离婚官司要注意的事项

  1、避免被告二个住所地的情况出现。根据有关要求,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立案时,应该提交法院的材料有:起诉状、结婚证书、身份证、财产清单。应该注意的是,在提起诉讼之前,应核对双方现在的住址是否与户口本或身份证上的一致。特别是被告的信息不能出现两个或以上的住址,否则有的法院会让当事人提供被告现住所地的证据,一般是现住所在居委会的证明,这是非常麻烦的,当天立不上案不说,还要去被告居委会开证明,费力又求人。因此,立案之前核对提交的诉讼材料,避免出现被告两个以上的住址的情况应当引起注意。

  2、规范书写起诉状。对起诉状的书写,最好套用固定的格式,这里,注意写明原、被告住址的邮政编码,以及双方的联系电话、手机,以方便法院与当事人联系。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官司的诉讼管辖地如何确定问题的解答,以及打离婚官司要注意的事项的内容介绍。当事人想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再由法院决定受不受理案件。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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