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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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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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我国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的夫妻大多数是年轻的小夫妻,导致离婚的理由很多,有的是夫妻因为生活中的各种小矛盾导致感情趋于冷漠,而大部分情况是夫妻二人中因某一人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并离婚的。不管因为何种原因离婚,两人走到离婚的地步,都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过错离婚如何分割财产?本文整理了相关的知识,请大家阅读。
一、无过错离婚如何分割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男女双方都没有过错离婚的,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平等分割,具体分割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过错方的过错行为有哪些
离婚过错方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判定。
重婚
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家庭暴力
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以上就是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夫妻双方不是因为过错而离婚,那么可以协商共同财产分配问题,一般是均等分配,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希望本文内容对大家有帮助,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咨询本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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