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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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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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第一顺位法定监护人,必须负起抚养和监护的责任。如果父母死亡了,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应由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的兄姐等担任监护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都有谁?监护人有哪些职责?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来了解更多法律知识。
一、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都有谁
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祖父母、外祖父母;
(2)成年的兄、姐;
(3)未成年人父母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或者民政部门。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
(1)配偶;
(2)父母;
(3)成年子女;
(4)其他近亲属;
(5)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此外,精神病人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担任监护责任,经有关单位同意的,出可以担任监护人。
二、监护人有哪些职责
父母离婚后,法定监护人的权力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第三十四条 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都有谁、监护人有哪些职责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的职责就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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