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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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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强险中的无责赔偿额度是多少?

  在近几年中,道路上的车辆也是日益增多,其中交强险是必须购买的,和商业车险不同,交强险实行无责赔付,就是和其它车辆发生事故,即使没有责任,交强险也会给对方赔偿。那么,交强险中的无责赔偿额度是多少?无责赔付是交强险的特征,限额最高是12100元,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有关知识。

  一、交强险中的无责赔偿额度是多少?

  无责任方(当事人在事故中无责、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无责的情况下从自己所投保的交强险无责赔偿限额内强制承担保险赔偿的行为,也就是说: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只要是事故当事人之一,无责任方所在的保险公司也必须得按无责赔偿限额给财产受损者或人身受伤者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将风险转移到保险公司,体现交强险强制保险的优越性,实现对受害者的保险补偿。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

  二、交强险无责赔付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三款规定:“无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以内予以赔偿。对于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三、如何完善无责赔付制度?

  1、采取奖罚标准。例如:把投保人在上一年度的索赔次数和金额作为考量投保人风险等级的一定标准。这样可以约束驾驶人的行为,减少交强险的经营风险。

  2、加大费率浮动幅度,使得不同的投保人之间的风险程度相应的增加,增加了一些谨慎驾驶人的收益,同时也会相应的加重不谨慎驾驶的风险成本。这样既可以惩罚一些恶意驾驶人,又可以对驾驶员起着预警作用,提高他们的注意力,从而保证社会的安全。

  3、在新的交强险比较规范的法律体制出台之前,我们可以依照交强险无责赔付的限额(上限为12100元)来进行救济,这属于道德上的,公益上的赔付,而不属于保险理赔。

  4、加强对财产损失赔付的限制。免除财产损失无责任方的赔付责任,保险公司对于财产的损失也不应当进行赔付,因为交强险的目的是保护伤者,给予一定救济,体现人道主义精神,而对于其财产损失,无责任方和保险公司不进行赔付,这样可以有效地约束行驶着和车辆遵守纪律,从而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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