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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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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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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抢劫赌资是否能按抢劫罪处罚?

  赌博行为在我国不被承认,不属于法律受保护的行为,那么抢劫赌资的行为是否也不受法律保护呢?本文将通过案例的形式为您解答:

  一、案情

  张某在乌鲁木齐一家私企上班,他平时没撒爱好,就是喜欢打牌。2015年1月11日晚上九点,张某下班后到常去的一个地下赌场玩。没想到当天他的手气相当的好,把坐在对面的赌客李某都快榨干了么!眼见李某的脸就要掉到裤裆里了,张某想:还是见好就收——闪人吧。

  第二天,张某又来到赌场,结果被一个壮汉直接拖到赌场后门,发现李某就在那里等着呢。后来,李某把张某带到附近一个小黑房房子里,一顿捆,捆完又一顿打,打完让把钱还回来!

  张某都吓勺掉了么,拿出手机就给女友打电话,过了一会,张某的女友送来3800元钱,李某这才放了张某。张某被放出来后就给警察叔叔打了个电话,还不忘医院验验伤,最后被鉴定为轻伤。

  三天后,公安机关将李某和同伙王某抓获.近日,法院审结此案,以抢劫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判处共犯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000元;两被告人退还被害人张某3800元。

  二、律师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2005年6月8日颁布的《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

  “抢劫赌资、犯罪所得的赃款赃物的,以抢劫罪定罪,但行为人仅以其所输赌资或所赢赌债为抢劫对象的,一般不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抢回所输赌资行为发生在赌博的当时当场,抢取财物未明显超出自己所输赌资范围,才能认定抢回的是赌资,不构成抢劫罪,但有可能构成其他犯罪如故意伤害罪、赌博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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