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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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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玩忽职守中的职守指的是什么

  玩忽职守就是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坚守自己的岗位,如果因这种行为造成了损失,构成犯罪,必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那么,玩忽职守中的职守指的是什么?玩忽职守的表现有哪些?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是怎样的?本文整理了相关资料,请大家一起阅读。

  玩忽职守中的职守指的是什么

  职守就是自己在工作中需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玩忽职守罪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主要特征: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2)主观上出于行为人职务上的过失,如疏忽大意、过于自信、擅离职守等。

  (3)客观上表现为因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应负的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二、玩忽职守的表现有哪些

  (1)擅离职守,即行为人在行使职责过程中,违反职责要求,擅自离开职责所要求的岗位,以致没有履行其职务。

  (2)未履行职守,即行为人虽然在工作岗位,但没有履行法定的职责,没有按法定的职责行事。

  (3)不认真履行职责,即行为人应该且能够履行职责,但不严肃认真地对待其职务,以致错误地履行了职守,主要表现为履行职责不尽心、不得力、不认真、马马虎虎、粗心大意、草率从事、敷衍搪塞等。

  三、玩忽职守罪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因工作失误往往也会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在这一点上与本罪相同之处。但两者有严格的区别:

  (一)客观行为特征不同。

  工作失误,行为人是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而玩忽职守罪则表现为行为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义务。

  (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的原因不同。

  工作失误,是由于制度不完善,一些具体政策界限不清,管理上存在弊端,以及由于国家工作人员文化水平不高,业务素质较差,缺乏工作经验,因而计划不周,措施不当,方法不对,以致在积极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玩忽职守罪,则是违反工作纪律和规章,严重官僚主义,对工作极端不负责任等行为造成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在当前经济改革,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的实践过程中,出现一些失误,造成某些严重的损失是难免的,这主要是总结经验教训的问题,必须与玩忽职守罪严格区别开来。但对于那些在国家法律政策不允许的情况下,借口改革,盲目决策,管理混乱,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绝不能以工作失误来蒙混过关,逃避罪责。

  以上就是本文对于玩忽职守中的职守指的是什么,玩忽职守的表现有哪些问题的解答么的内容介绍。玩忽职守罪是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而设的罪名,当中的职守指的是国家工人员应当履行的职责。玩忽职守的表现包括擅离职守、未履行职责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等,要是导致了国家的利益或者是他人的利益受到重大的损失,要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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