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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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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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犯罪嫌疑的在法院判决前,都只是嫌疑人,不能叫罪犯,最后经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存在,司法机关就会依法对其无罪释放。那么,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释放的条件有哪些?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为您详细介绍,请大家阅读。
一、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释放的条件有哪些
其实,法律原文早已有明确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一种情况就是说,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第二种,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第三一种,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第四一种,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第五一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第六一种,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因此,有以上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释放。
二、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犯罪嫌疑人就是有罪吗
为什么犯罪的人一会叫犯罪嫌疑人、一会叫被告人、一会叫罪犯呢?其实这是因为一个案子要通过侦查机关的侦查、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法院的审判、监狱的执行等。如在侦查阶段,犯罪的人之所以叫犯罪嫌疑人,是因为凡是疑似触犯《刑法》,但还没有被人民法院依法定罪判刑的人,称为犯罪嫌疑人。到底有罪没罪,只有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来确定。除人民法院以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认定一个人的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无罪推定原则,简单地说,就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有罪,应视为无罪。
以上就是关于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释放的条件有哪些的内容介绍,希望对您有帮助。公安机关在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的时候应当依据法律规定来进行,只有在有足够的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情况下才可以将其释放。如果您对此还有疑问,建议您咨询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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