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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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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当事人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当事人向法院主张权利的时候,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在提出诉求的同时向法院提交相关的证据。当,当事人取证的过程遇到困难或者搜集不到证据时,应当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那么,当事人如何申请调查取证?下面一起跟着本文的思路来了解详细内容吧。

  一、当事人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1、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证明的事实;

  2、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

  3、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申请不予准许的,应当向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送达通知书。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书的次日起3日内向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书面申请复议一次,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答复。

  二、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1、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经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

  2、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

  3、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

  明确规定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必须基于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依职权进行调查,法院调取的证据归属于申请一方当事人的诉讼证据材料体系当中。

  三、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应该在什么时候提出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四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度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容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以上就是关于当事人如何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全部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时按照法院申请该程序的相关流程来进行,具体的操作方法在上文介绍得很详细了,大家可以从上文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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