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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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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王力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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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出售自住商品房有什么条件?

  政府继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出现后,现在又有了自住型商品房,它的特点是没有了户口限制,对于很多外地户籍的老百姓来说就是个大惊喜,体现了政府更加人性化的一面。那么可以出售自住型商品房吗?如果出售自住型商品房有什么条件限制?接下来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资料吧。

  自住商品房可以出售吗?

  根据《关于加快中低价位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建设的意见》京建发[2013]510号文件规定:自住型商品住房购房人取得房屋权证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

  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有,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价格和该自住型商品住房购买时价格差价的30%交纳土地等价款。购房人将自住型商品住房转让后,不得再次购买自住型商品住房。

  出售自住商品房有什么限制条件

  自住商品房买卖价格低廉,所以国家对此类房屋的买卖进行了相应的限制。根据规定自住商品房必须在满五年以后才可以进行上市交易,具体要求如下:

  1、购得后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2、限制:限价房5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

  4、已经承租廉租房等优惠政策住房的家庭,在申请暂停租金补助或优惠,且已按市场租金标准缴交租金后,由市公房管理出相关证明,视为退出原承租住房,可以再申请购买限价商品房。

  5、政府在自住商品房的土地出让、税费减免、限定房价、购房申购以及房屋销售等各个环节均有介入,并给于一定的优惠。它和经济适用房等也或多或少有些相近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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