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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力波律师 王力波律师现任齐齐哈尔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自从事法律职业以来,在不断的历练和洗染过程中,观点清晰,思路明确,眼光独到,归纳法律关系准确、完整,掌握案件事实具体、客观,引用案件证据殷实、确凿,多年、多案磨砺后已经...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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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审查起诉告知书是什么

  公安机关将侦查结束的刑事案件移交给检察院后,检察院将下发审查起诉告知书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到了检察院,且检察院将对案件进行审查,然后决定是否起诉犯罪嫌疑人。本文整理了相关的资料,请大家阅读。

  审查起诉告知书是什么

  审查起诉告知书即通知犯罪嫌疑人案件已经移送到检察院,检察院将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诉讼活动。

  二、审查起诉的意思是什么

  审查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在公诉阶段,为了正确确定经侦查终结的刑事案件是否应当提起公诉,而对侦查机关确定的犯罪事实和证据进行全面审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决定的一项具有诉讼意义的活动。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36条规定: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在侦查活动与审查活动相分离并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审查起诉在公诉程序中是一个重要的环节。我国刑事诉讼法十分重视这一环节,对审查起诉的内容、方法、时限等,都做了具体规定。

  三、审查起诉的法定期限有多长

  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决定有三种:提起公诉、不起诉或退回补充侦查;对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是否延长,由检察院自行决定,经检察长批准。从实际情况来看,检察院的审查起诉期限多延长半个月,在一个半月内审结,效率都算比较高的,重大、复杂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则较为常见。在审查起诉期间,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也就是说,又是一个半月的审查起诉期限。如果审查需要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的,补充侦查期限是1个月。再次移送审查起诉后,也是重新计算审查计算期限,又可以是一个半月;期间还可以再退查一次,补充侦查为一个月。也就是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一般在一个半月内审结,重大、复杂的,可以退查两次,三次审查起诉,期限可以达到六个月。如果涉及管辖问题,移送至有管辖权的检察院后,审查起诉期限又可以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时间还要更长。

  以上就是关于审查起诉告知书是什么的内容介绍,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从上文介绍可知,审查起诉告知书就是检察院通知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是要起诉嫌疑人,还是不起诉,或者是撤案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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